Internal Auditor

壹、 本公司為加強公司治理、強化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於董事會下設有內部 稽核,置內部稽核一人,請詳本公司組織圖。
貳、 內部稽核運作
一、稽核範圍 包含內部控制制度企業經營層級及作業層級執行情形之稽核以及內部 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之覆核。
二、稽核對象 稽核工作包括本公司各單位及所屬分支機構所負責之全部業務。
三、稽核目的
(一)內部稽核之目的,在調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並衡量營運之 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地實 施,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
(二)內部稽核的工作特質是管理的輔助,使各項作業記錄及處理程序健 全而無誤失,其相當於人體組織之耳目,隨時收集各種資訊反應到 神經中樞,提供決策或計劃之參考。在一般企業組織中內部稽核人 員即以獨立立場對企業各部門業務活動依既定的標準或規定作有 效的分析考核,以協助各管理階層達成其使命,因此,內部稽核在 管理上的目的包括:
  1. 檢查財務及營運資訊的可靠性與忠實性,及用以辨識、衡量、分 類及報導此等資訊的方法。
  2. 檢查現有制度,以確保重大政策、計畫、程序及法令之遵循。
  3. 檢查保障資產之方法,必要時,並驗證此等資產是否存在。
  4. 評估資源之使用是否經濟有效。
  5. 檢查營運或專案計畫,以確定其結果是否與既定目的及目標一致, 及照原訂計畫進行。

四、稽核方式 稽核人員辦理稽核工作,其實施之方式可分為下列三種:
(一)定期性稽核:
1.由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所擬訂之時間及稽核項目實施稽核。
2.於固定期間內依會計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所訂之各項規章,及資產 負債狀況,與經營績效之合理性與效率性進行調查評估,並提供 具體改善建議。
(二)不定期稽核: 1.由稽核人員依年度查核計劃所擬訂之實施週期及稽核項目,以不定 期方式實施稽核。 2.於年度查核計劃擬訂之實施週期內,依會計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所 訂之各項規章,及資產負債狀況,與經營績效之合理性與效率性 進行調查評估,並提供具體改善建議。
(三)專案稽核: 1.依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權人之指示而辦理之稽查案件。 2.稽核人員針對重大異常事件或某特定事項執行調查工作。 前述之稽核工作,除專案稽核外,一般稽核以抽查為原則,每年每項之 稽核工作應至少查核一次。

五、稽核報告
(一) 內部稽核人員在稽核作業過程中須製作稽核工作底稿,完成該項 目之稽核工作後應製作稽核報告。
(二) 稽核報告內容應力求客觀、明確及簡潔扼要,對於缺失應提出具 有建設性之改善建議,並與主管業務之負責人取得共識後列管追 蹤。
(三) 稽核人員應將稽核報告匯總整理於董事會中報告,稽核所發現之 缺失要定期追蹤改善情形,亦要將改善狀況於董事會中報告,並 追蹤至完全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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